长沙市四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建筑业政策扶持力度
今年以来,长沙市围绕率先建成两型城市和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引导,有效促进了建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坚决治理乱收费问题。实行全市统一的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取消县(市、区)、园区的备案手续。逐步推广投标担保、工程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制度。依法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全市劳保基金收取标准,进一步优化基金拨付审批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二是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建筑业企业联席会议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组建专业担保公司,鼓励企业间的自愿担保,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建筑企业发展,在授信额度、投标保函、质押、发放贷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三是扶持重点税源企业。对独立纳税建筑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收达1000万元(含)-3000万元且比上年增长超过5%的,由企业注册地财政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收达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比上年增长超过5%的,由企业注册地财政给予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收达5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5%的,由企业注册地财政给予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当年外拓施工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当年外拓施工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的,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并由市级财政奖励5万元。
四是合理确定企业税赋。研究实施有利于建筑业企业发展和开拓市场的税收征管措施,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建筑企业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予以落实,对财务制度健全、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采取查账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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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