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财政3000万元改造中小学校食堂
今年春季开学之际,涟源市348所中小学校食堂全部改造到位,为学校师生提供了安全、卫生、规范的餐饮保障。
一是强力推进严规范。涟源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学校食堂(伙房)改造建设操作管理验收发证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食堂改造建设、食堂操作管理、验收达标认证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市财政为此专项投入3280万元,市、乡镇两级均制定了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并在食堂改造报建、招投标等方面开辟了绿色通道。
二是整合力量齐攻坚。明确财政部门负责中小学食堂创建达标行动经费的预算、审核、划拨及使用监管,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管创建达标有关标准及要求,卫生部门负责饮用水检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备设施的添置和食堂从业人员、班主任、总务主任、校长的培训。改造后,市政府办牵头组织验收和经费使用专项审计,凡验收合格的,3个工作日内免费为其办好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是落实责任明奖惩。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就各乡镇办筹资到位率、“一校一策”方案实施达标率、工作总量完成进度分别按60%、20%、20%进行量化评比和排名,对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且资金全部筹措到位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部署不及时、工作拖沓、敷衍塞责、改造效果不明显的,严格追究乡镇长(主任)、挂点干部和校长的责任。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