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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出台支持乡镇全面推进小康建设财政体制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精神,发展壮大乡镇经济,积极培植乡镇财源,努力搞活乡镇财政,慈利出台了《慈利县支持乡镇全面推进小康建设财政体制》,主要内容是:

  一、明确制定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一是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从有利于乡镇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出发,合理界定县乡收支范围,实现财权和事权相对称,确保乡镇有相对稳定的财力来履行职能,推进小康建设。二是统筹兼顾,财力下移原则。在兼顾县级财政收支需要的同时,财力分配尽可能向乡镇倾斜,特别是对一些财力薄弱的乡镇,从体制上予以照顾、让利。三是公平、合理、均衡原则。对全县所有乡镇实行统一口径和统一政策,合理确定收支基数,尽可能缩小乡镇间财力差距,以促进乡镇间经济协调均衡发展。四是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收入分成办法,充分调动乡镇政府理财的积极性,激励乡镇努力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壮大乡镇财政实力;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统筹安排好乡镇“吃饭”、建设和化债等支出。

  二、明确科学制定财政体制的具体形式。明确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合理调整财力分配关系,着力缓解乡镇财政困难,在合理划分县乡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力差距、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对乡镇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即“划分收入、核定基数、收入上解、支出下划、分段分成”。明确税收分成办法,乡镇参与分成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烤烟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其他国税、地税、非税,县对乡镇完成财政收入基数内和超基数的收入实行不同比例和档次进行分段分档计算分成。

  三、明确创建小康乡镇目标要求。该县通过建立健全尽量倾斜让利于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使乡镇财政收入分成面达100%,从而不断加快乡镇经济发展,不断扩大乡镇财政收入规模,力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到2018年末,全县乡镇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在2013年的基础上翻一翻,使过亿元财政收入的乡镇达1个,过五千万元财政收入的乡镇达5个,过1000万元财政收入的乡镇达到15个,过500万元财政收入的乡镇达10个,为全面建成小康乡镇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力争50%的乡镇达到小康水平。

  四、明确推进小康建设的奖惩办法。一是县政府设立支持乡镇全面推进小康建设专项奖励资金,对小康建设成效显著的乡镇实行重奖。二是县财政设立全县财源建设奖励资金,对乡镇培植财源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重奖。三是奖励发展经济和培植财源的乡镇和企业。四是实行烤烟发展专项奖励。五是为招商引资发展企业和推进小康财源建设优化环境、优质服务。

  五、明确支持乡镇全面奔小康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配齐力量。配齐配强乡镇全面推进小康建设的领导力量,抽调精兵强将专抓小康建设和财源建设,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奔小康的合力。二是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依据全县资源特征,财政在支持发展乡镇经济培植财源上注意突出培育能源产业、矿产建材产业、农产品加工、张家界旅游辐射产业四大产业集群、集群。三是招商引资,加快发展。围绕四大特色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财政积极配合乡镇筑巢引凤,招商引资,争取大集团、大企业在慈利县乡镇设立配套产品生产基地,以求达到招商开发共赢。四是资金扶持,税收调控。除乡镇财政体制收入分成积极向乡镇倾斜、让利于乡镇外,县财政从2014年起建立支持乡镇全面推进小康建设资金,设立乡镇财源建设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以后每年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税务部门对支持乡镇推进小康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乡镇财源不断发展壮大,科学制定乡镇企业纳税奖励办法,督促企业依法纳税,营造公平竞争、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五是督查督办,考核推进。建立督查制度,定期通报全县乡镇推进小康建设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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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