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多举措强化林业强农惠农资金监管
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保障林农根本利益,近年来,桃源县以“阳光工程”建设为载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构建林业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阳光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监管。
一是落实监管机构,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林业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林业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堵塞漏洞,确保林业强农惠农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二是开展学习教育,强化管理意识。组织相关责任人、财务人员及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有关涉林资金政策法规、财经纪律等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涉林资金管理人员遵守涉林资金使用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自觉性和廉洁行政的意识,为涉林资金的管理使用当好家和“守门员”。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发放程序。建立严格的林业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机制,印发了《桃源县林业涉农资金发放办法》、《桃源县林业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情况核查办法》等文件,明确补偿资金的支付范围、程序和检查验收办法。补偿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涉及惠农政策的所有林业强农惠农资金补贴卡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采用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数据和林业部门的资料,重新核对林农户主及人员信息,将补贴卡、户籍卡、身份证和林业经营权证信息严格关联,彻底清理“一户多卡”的现象,统一换发由县信用联社、县减负办、县财政局联合监制的新卡,除了以林农户主名义开立的银行补贴存折外,其余补贴存折一律在补贴系统中注销。后期补贴对象的新增,必须严格依据户籍信息,非户主一律不许新开补贴存折,确保林农补贴卡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四是建设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了林业惠农资金监管“阳光工程”建设力度,构建起了完整的林业惠农补贴信息公开体系。一是印发纸质宣传资料。根据本年度林业惠农补贴的总体情况,统一印制《惠农补贴发放明白卡》,发到每个林农,对林业惠农补贴的主要项目、标准、政策要求、监管部门信息等内容进行全面公示宣传,做到了林业惠农补贴“一卡通”。二是开设网站公示专栏。在县纪委主办的网站——桃源县阳光村务平台(cwgk.taoyuan.gov.cn)上开辟惠民政策、财务公开等专栏,将林业惠农政策和补贴到户明细情况及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县财政局网站(www.tycz.gov.cn)上开设惠农补贴查询系统,林农只需在系统中输入身份证号或“一卡通”存折账号,即可随时查询补贴对象的补贴情况,实现了林业惠农补贴“一网通”。三是开通语音查询电话。为进一步拓展公示渠道,更加方便广大林农随时了解自己的补贴情况,县财政局开通了桃源县惠农补贴语音查询系统,开通两部语音电话(6619300、6619301),林农只需拨打语音电话,并按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即可随时了解林业惠农政策和补贴发放情况,达到了林业惠农补贴“一话通”。
五是落实备案制度,建立补贴档案。凡属林业惠农补贴资金,其业务主管单位在正式拨付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县农民负担监管办和县纠风办备案。纠风办、减负办和惠农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和条块管理的原则,分别建立补贴资料档案,并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六是抓好追踪问效,强化责任追究。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建设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和开展专项检查,保证绩效评价成为财政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分别严肃处理,对在上级督查检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法依纪从重处理;对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截止2013年底,该县2013年度到位省级以上林业项目资金7412万元,其中强农惠农资金4049万元,占54.63%。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