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财政局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工业园区建设
近年来,市财政局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鼓励和支持标准工业厂房建设。对在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工业厂房(自用除外)实行财政奖补政策:新建一、二层标准工业厂房,按3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三层以上标准工业厂房,按6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
二是出台《怀化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土地收益处置试行办法》。对怀化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市工业园实施改造升级的,其缴纳的土地出让净收益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
三是对获批的国家、省级工业园区和省级工业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引导资金支持。2011至2012年市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获批的省级工业集中区每个支持50万元。
四是对园区企业扩产建设、技术改造等给予重点支持。2011-2012年市财政共投入资金300万元支持园区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五是鼓励和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以工业园区为依托创办创业基地、建设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并给予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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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