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科学创新倾力助推“三农”建设
益阳市自古以来就有“鱼米之乡”的美誉,盛产稻谷、棉花、苎麻、油料、茶叶、柑桔和淡水鱼类。地处湘中部偏北,横跨资水中下游及沅、澧两水尾闾,背靠雪峰山脉,怀抱洞庭湖,辖安化县、桃江县、南县、资阳区、赫山区、大通湖区、沅江市7个县(市)区,总面积1214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78.1万亩,总人口47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2万人。是湖南省农业主产区之一,为农业大市,在湖南省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县中益阳市占了4个。
近几年来,中央,湖南省委、省政府和益阳市委、市政府都高度关注农村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民增收、创收工作,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扶农、惠农、帮农的法规文件,加大了对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深受农民百姓的欢迎,农民增收、创收、受益众多。
益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在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具体指导下,益阳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方针和政策,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项目管理,科学规划设计,为改善益阳市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帮助农民增收、创收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益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呈现出几大特点:1、整体上讲,益阳市7个县(市)区中,从地形地貌来看,有湖区、山区。湖区的项目集中度比较高,气势规模比较大;山区的农业开发项目比较分散,规模比较小。2、规划设计,科学合理。3、管理、监督,制度化、规范化。4、项目实施严格化,实行阳光公示。
在规划设计上,长期以来,由于机制、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益阳市一些项目县在项目区的选择和确定上,事前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必要的准备,习惯于按“长官”意志定项目,结果项目分散、设计缺陷明显,项目实施后很难体现开发效果。2009年年初益阳市农开办根据当时的现状,创新思路督促各项目县必须改变不良传统观念和做法,早汇报、早规划、早动手、认真做好三五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全面系统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按规定程序进行科学论证,报批确定项目。
在项目建设上,针对大多数项目区满足于采用传统工艺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不高的实际,益阳市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的要求,山、水、田、林、路综合开发的思路,大力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明确了施工技术要求,全面提高了土地治理项目的工程质量。如:在渠道衬砌方面要求U型槽衬砌渠杜绝采用预制条砖压顶,必须使用现浇砼卡式压顶,积极推广砼清水现浇工艺,注重推广使用附属建筑物处理工艺和绿化美化配套工艺,做到了路、渠、桥相连,树木、花草、绿化相伴。即做到项目区环境的美化,也为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捷、实惠。为农民百姓农田增收、创收,节约生产成本,节省劳动时间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在管理上,益阳市农开办与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农业综合开发协调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开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当年工作。县(市)区两级都成立了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机构和人员全部落实到位。各项目县(市)区普遍推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各项目乡镇均实行了定人、定资金、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定奖罚的“六定”制度,对农开办工作人员实行定职责、定任务、定目标的“三定”制度。同时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进行精细化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财政、审计、税务、电力、农口部门;各部门之间都相互配合与支持。水利、农业、林业、农机、审计等部门不仅积极主动参与项目考察、评估、验收工作,还抽调专人积极支持与配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了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科技措施的全面实施。
加强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关”的管理工作。对每个项目县的项目规划、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等内容及时组织进行考察和评估,及时提出修改调整意见,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上报的项目尽可能做到合理、合规、合程序并切实可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农开办每年组织多次下县督查活动,及时掌握了解计划执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监理实施情况,及时帮助和解决项目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实施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评比。加强了资金管理。每年年初,组织全市会计人员学习交流农业综合开发会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市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活动。通过培训和达标活动的开展,各项目县会计水平和财务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的“三专”管理。
在工程质量上,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从2005年起,益阳市全面实行了“四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资金公示制。益阳市农开办结合益阳市的实际和省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理办法,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召开监理工作协调会,建立了以县级开发办为主、项目镇工程技术人员参与的协作监理形式。这种新形式既发挥了专业监理公司的技术和科学管理优势,又发挥了县乡工程技术人员熟悉政策、计划和乡土人情的优势。二者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形成了一个有机的监理整体,共同推进了工程监理工作,确保了工程质量。严格执行了项目资金公示制,通过多种形式将各项目区的财政资金投入和建设内容向各县(市)区的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工程。
“十一五”期间,益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共投资6.7033亿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投入3.9246亿元,产业化项目投入2.7787亿元;益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共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4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龙头企业15家,市级龙头企业17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9家;新增节水灌溉面积7.8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410万公斤,新增棉花生产能力37万公斤,新增油料生产能力86万公斤,受益农业人口98.5万人,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加4680万元;益阳市农开项目的实施,对益阳农民老百姓农田增收、创收,节省了时间、节省了成本,带来了实惠,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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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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