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三项机制”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平江县坚持把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重投入,抓改革,激活力,有效保障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
重投入,完善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该县坚持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实行优先预算、优先拨付、优先追加的“三优先”原则,2012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村级补助3180万元,加上省级固定投入,村均运转经费提高到了5万元,同比上年增长42.8%。重点支持了五个方面:一是按照省定标准和要求落实了2400多名在职村干部的基本报酬;二是根据任职年限、岗位等因素确定标准,对生活困难的离职村干部进行了适当补助;三是每年对评选的30名优秀村支书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四是按“不足一万,补足一万”的原则,对村级办公经费给予补助;五是村均安排专项经费1万元,重点支持农村环境整治。
抓改革,健全村级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一方面,县财政将在职村干部报酬和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纳入涉农补贴信息化发放,保证了村干部政策性待遇的足额、及时到位。另一方面,借助“乡财县管”和“村账乡代理”改革平台,建立县财政→乡镇结算户→村账专户的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加快了村级公用经费的支出进度。在“村账乡代理”改革中,突出抓好财务报账的规范性、民主理财的真实性和村务公开的及时性,将村级资金全面纳入县乡财政监管体系,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激活力,建立村干部绩效考评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将村干部考核权下移到乡镇,由乡镇对村干部落实国家政策、发展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带动农民致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年终,县财政根据考评结果拨付村干部绩效工资,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建设新农村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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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