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近年来,常德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积极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乡镇机构改革及乡村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 1、强化了运转经费保障。2011年,常德市委市政府把加强乡村低限运转工作纳入了对县市区绩效考核范围,出台了《常德市基层经费保障奖补办法》,明确规定,从2011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专项用于乡镇、村级低限运转财力补助,确保乡村低限运转公务经费保障到位。2012年的标准是:一类县区(辖20个以上乡镇)乡镇公务经费45万元,二、三类县市区乡镇公务经费50万元、街道30万元;村级组织低限运转经费村平5.5万元。达到以上标准的,市财政奖补一类县区150万元,二类县市区100万元,三类区10万元。从今年上半年督查的情况看,落实情况较好。 2、保障了人员工资待遇。常德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克服重重困难,保障了乡镇行政编制人员工资及政策内津补贴,实行按时打卡发放;保障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接近公务员的标准;保障了其他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待遇达到5000-12000元/年。 3、改善了乡镇办公条件。近5年来,常德市财政每年都安排了500万元左右的专项资金用于乡镇机关与困难财政所的改扩建,县市区财政部门也积极筹措资金用于配套,有效地改善了乡镇机关办公、生活条件,目前,全市已改造乡镇机关150个。 4、加强了财政资金监管。常德市县财政部门加强监管,全市没有发生大的乡镇财政性资金安全问题,做到了“三个监管到位”:一是乡镇财政性资金监管到位。按照“市协调、县组织、乡主体”的原则,市财政局落实了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将安排到乡镇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按照“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模式,年内将建好乡镇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规范乡镇预算编制内容及程序,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乡镇有限的资金发挥效益。今年4月份财政部组织的专项检查对我市的乡镇财政性资金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涉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监管到位。今年通过信息化发放的各类涉农补贴项目达30多项,金额接近14亿元。由于财政部门实施了“一卡通”和其他监管措施,发放过程中的投诉明显下降,较好的维护了群众利益。三是站所与村级财务监管到位。针对改革中站所撤并的现状,财政部门加强了对站所财务管理和资产监管,保证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广了“村级账务代理中心”运行模式,整合财政所、经管站、企业办等站所的财会人员,以乡镇为单位成立账务代理中心;取消了村与站所的会计,实行集中统一账务处理;加强了票据管理,资金进入财政专户,既保证了资金安全,又规范了村与站所的财务,也安置了部分分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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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