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设立扶持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促进经济发展
11月28日,湖南省举行全省扶持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签约仪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宪平,省长助理、财政厅长李友志出席仪式并作讲话。这是该省积极主动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冲击,认真落实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指示精神的创新举措。同时,还出台相关政策,对专项引导资金的扶持机制、扶持重点以及用途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一、建立扶持机制。制定了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专门政策,从2008年至2010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财政资金设立湖南省扶持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建立多方联动的拟上市资源培育机制。目前,已有66家企业被纳入“湖南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今年已安排1000万元专项引导资金,首批重点扶持了其中19家企业。
二、确定扶持重点。坚持“四个优先”原则选择扶持企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的行业龙头企业优先;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经营活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优先。
三、明确资金用途。专项资金采取滚动使用方式,主要用于垫付已纳入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有望在两年内上市的企业的上市前期费用,包括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券商等中介机构的费用。企业成功上市后,需按1:1.2的比例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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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