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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实行“六规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规范收入分配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和津补贴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了“两个确保”、“两个保证”和“低保”政策,保障教育、医疗、卫生、项目建设等重点资金需求,做到当保力保,应保尽保,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规范财政供养范围。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进行拉网式复查,全面实施“双卡制”和“年审制”,进一步完善了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有效杜绝了“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三、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制定完善了财政供养台账、指标台账,实施了指标卡和追加单制度,对所有财政资金的财务核算实行“管钱管账交叉,会计出纳分设”,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四、规范经费定额管理。对会议费、人头经费、公务用车、招待费等行政经费包干使用,完善了事业单位财政财务体制,推动节约型财政建设。

  五、规范政府采购范围。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凡属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严格编制和审核政府采购预算,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供应商,一律不再拨付单位。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效益机制,约束和监督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六、规范银行账户审批。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银行账户开设审批,清理违规账户,做到审批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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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