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采取四项措施严防“三费”增长
近日,慈利县制定了四项具体措施严控接待费、会议费、小车燃油费支出。
一、计划控制,源头治理。年初,按有关规定给县直单位及乡镇政府下达“三费”计划指标,并报县纪委和县财政局审核备案。乡镇站所的“三费”支出计划由各乡镇纪委集体研究确定;垂直管理的乡镇站所的“三费”由主管部门确定。
二、以人为本,严格管理。凡新增债务和不能保证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正常福利待遇的单位,一律不准追加“三费”支出计划,且在原“三费”支出计划的基础上按15%的比例逐年递减。
三、公开透明,动态管理。县直单位的“三费”支出全部由县国库集中支付局直接支付。建立“三费”支出明细台帐,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登记,逐笔详细记录开支时间、地点、事由和经办人,县自律办对台帐随时进行检查。实行“三费”月报制度,每月结算“三费”开支账目,填写《“三费”支出月报表》报县自律办和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备案。
四、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实行跟踪调查,加大检查力度。县纪委视情节对违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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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