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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财政局“三个落实”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年。黄梅县财政局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7.9亿元,坚持“三个落实”,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一、全面统筹,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黄梅县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并与乡村振兴指挥部统筹协调,实施高位推进。二是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具体项目内容、建设任务及责任,层层压实项目管理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乡镇的责任。三是强化考核奖惩。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行正反奖惩激励机制。黄梅县政府印发专门文件,由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各相关单位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规划引导,落实组织实施。一是先定项目,后定资金。将乡村振兴作为脱贫攻坚的“升级版”,突出政府主导,以规划为平台,项目为载体,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要求,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二是摸清底数,做实方案。以黄梅县政府名义印发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的资金统筹方案,在方案中明确项目资金实施的“路线图”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表”。三是统一规划,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水利和湖泊局、交运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职能部门为主体,建立统一区域规划、统一勘察设计、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项目实施、统一检查验收、分头报账的“五统一分”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落地。

  三、公开透明,落实资金安全。一是严格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公告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县级对统筹资金实行“双台账”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分投向建立资金管理台账,由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分项目管理台账,进一步明确资金“怎么来、怎么统、怎么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黄梅县审计局对统筹整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县财政局开展经常性和重点监督检查,开展财政投资结算评审,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当事人,还要追溯追查申报、审批等环节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当前,“三农”工作重心已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下一步,黄梅县财政局将根据工作重心的变化,有序做好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体制、工作体系、项目规划、支持重点、政策举措的衔接工作,确保统筹整合工作平稳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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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