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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山县财政局“四个着力”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为扎实做好涉农统筹整合工作,近年来,通山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解放思想、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改革,为通山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2015年以来,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方面,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统筹资金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县长等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统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对项目规划、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考评验收负总责。根据每年脱贫攻坚任务,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年度统筹整合方案、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相关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责,抓好统筹资金工作落实。为推动统筹整合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县财政局(统筹办)成立了县财政局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做好协调沟通、通报和信息共享等工作。

  二、着力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在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方面,县财政部门对现有涉农财政性资金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摸清上级和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规模底数,摸清部门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底数,根据通山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制定统筹整合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例如2018年,通过“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跨类别使用”等方式,全县实质性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近1.4亿元,主要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奖补、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扶贫和贷款贴息等涉及贫困户个人的补助支出。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安排财政增量资金867万元,收回存量资金3565万元,全部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解决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着力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每年结合全县改革任务和重点项目,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省厅下达通山县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按照年度统筹资金使用方案,根据扶贫脱贫需要,将统筹资金工作落到实处。例如2018年,该县统筹使用涉农资金9.93亿元,支持全县贫困村“九有”方面建设项目,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人饮、群众服务中心和农业生产发展等贫困村出列方面支出。

  四、着力加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管理。为了抓好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先后两次修改《通山县统筹财政专项资金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通山县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按照“谁申报项目、谁确定项目、谁核实数据、谁负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的原则,明确实质性整合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整合、审核和拨付工作,用款单位对具体项目申报、确定和管理负主体责任;按照资金来源加强统筹资金项目的管理,哪个部门资金,就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验收,财政部门只负责资金审核拨付。县统筹方案中涉及项目单位只需要向县统筹办及时报备相关项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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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