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武汉市新洲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加快打造“四区一高地”建设长江新区副城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一号文件”任务要求,逐步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三农”资金投入格局,多渠道、多领域、多方式筹措资金,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一、“量”上扩规模,持续加大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
一是通过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大投入。以“三城十镇百村”全域城乡规划为引领,将各级涉农财政资金全部纳入乡村振兴“资金池”,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格局,集中财力用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新洲区2019年整合投入涉农资金14.6亿元,2020整合投入涉农资金16.9亿元,2021年计划整合投入涉农资金19.1亿元。
二是通过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投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原则,通过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在年度区本级年度预算足额安排“三农”资金,不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与此同时,积极落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0〕32号)文件精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政策,将更多财政资金向“三农”倾斜。
三是通过盘活存量加大投入。落实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回和统筹使用政策,全面清理存量资金,坚决收回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统筹用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
四是通过争取支持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村湾环境等方面的涉农项目资金、债券资金。
二、“撬”上抓创新,聚集乡村振兴合力
一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改变简单平均分配的传统思路,向规划的重点片带集中投入,推动重点片区优先发展;向龙头基地、龙头企业、龙头产品倾斜,带动农业全产业链培育。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农产品加工、关键设备购置、技术改造、冷链物流构建、人才培育、社会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等,不断做大做强,提升资金使用整体效益。激发引导各街镇因地制宜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农文旅融合等产业,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市民休闲之地,实现经济与旅游、乡村与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是激发金融资本活力。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大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完善贷款贴息、担保、基金引导等有效机制,推动建立财政、银行、保险、担保“四位一体”的多元化立体型支农政策体系,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三是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发挥区国投公司、农投公司等政府平台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合作投入,放大政府资金投入效果。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投资规模较大、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新建项目,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领域,通过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的方式,释放社会各项资金的能量,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三、“质”上求实效,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一是落实资金项目库管理机制。协调和督促各主管部门、各街镇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到以规划为引领,以产业发展为主要内容,以区域性谋划为重点,全面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以高质量的项目库为支撑,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推动全面实施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逐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责任追究、资金分配、项目立项挂钩,形成奖优罚劣的资金使用评价机制。
三是不断健全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建立和完善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支农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开展涉农资金整治行动与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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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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