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财政局多举措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2021年,按照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茅箭区财政局主动研究,积极作为,履职尽责,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不”政策,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大力支持“三农”和区域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加大统筹力度,保障统筹资金需要。按照省、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研究,积极作为,履职尽责,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2021年,在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的同时,继续推进统筹整合工作、编制统筹整合方案,确保统筹资金需要。继续重点统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及公共服务共四大类项目。
三、大力支持产业振兴。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大力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等。
四、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支持农村开展实施“三清一改”村庄清洁、农村“厕所革命”以及公路桥梁“三年消危”等行动。落实水利事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抗旱“补短板”、水资源配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重点工程建设。
五、继续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21年,将茅塔乡东沟村、王家村确定为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村,并制定了《茅箭区2021年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六、规范开展村级公益性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严格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审批、建设、完工验收等环节操作程序,研究分析论证建设项目的有效性,强化项目预决算管理,规范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积极整合其他财政资金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完工,确保项目质量。
七、提升农村财政监管水平。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债务监管和财务公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完善惠农和扶贫政策资金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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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