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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财政局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无申请兑现”改革成效凸显

  襄阳市“无申请兑现”改革的第一批事项共有21项,其中16项涉及到财政部门,包括多项奖励兑现、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应退税(费)返还、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事项。为推动“无申请兑现”改革落细落小,襄阳市财政局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不等不靠,率先“破冰”,自我加压,主动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对涉及到财政部门的16项改革事项,本着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财政部门执行拨付的原则,及时制定了操作规程。宁可自己麻烦点,也要方便企业、方便群众。 

  “无申请兑现”改革推行的时间不长,但成效凸显。自今年1月18日市财政局在半个工作日内,将“无申请兑现”改革事项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第一批)”共计1080万元奖励资金,及时拨付给了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玛尔帕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66家企业,到3月底,已累计拨付资金5599万元,使374家企业直接受益。通过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资金拨付流程由7个环节缩至2个,拨付时间由10天缩短到3天,真正体现了“减流程、压时限、快兑现”,做到了“免申即享”,实现了“马上办”,从而更高效率落实落细了惠企惠民政策,更快更好增加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更大力度优化了营商环境。 

  简化了审批流程。过去,市场主体申报相关兑现政策,首先要向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再拿出意见后,再报市政府审批,审批流程特别复杂。推行“无申请兑现”后,变成了主管部门直接把奖励依据报市财政局,无需报市政府审批,财政部门受理后第一时间就可以把资金划拨到市场主体账户,方便又快捷。 

  压实了部门责任。市政府《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已经明确的政策不再报市政府审批,具备条件的惠企惠民政策全部即时兑现,实现3个工作日内将政策落实、兑现到位。“已经明确的政策不再报市政府审批”,并不意味着主管部门的责任减轻了,而是加重了。主管部门要对执行政策的正确性、奖补项目的真实性、奖补金额的准确性负责。这就要求主管部门必须压实责任、各负其责。 

  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过去,由于对企业的奖励资金一般要到年底才兑现,于是,财政这一边,“资金躺在账上睡大觉”,另一边,企业对资金“求之不得”。而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后,不少奖励资金年初即可拨付到企业,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后,市财政局还将以往按市财政与县(市、区)财政分级拨付兑现资金的惯例,改为由市财政一次性足额拨付到市场主体账户,年终再与县(市、区)财政结算。这样一来,就大大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成为惠企惠民政策的受益者。 

  强化了资金监管。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建立了覆盖所有“无申请兑现”财政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将“无申请兑现”事项全部纳入了年度《市级财政监督检查计划》。一方面,对财政内部各业务管理单位确认的奖补政策依据、“无申请兑付”事项、享受主体相关信息、特定要素及资金拨付情况,采取事前、事中相结合的办法,逐月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对享受主体的管理使用情况,采取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以“无申请兑现”改革为契机,市财政局正在举一反三,由“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每件事”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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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