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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财政局:“财政+”为环卫管理体制改革提供“金动力”

  “一引其纲,万目皆张”。抓住重点,才能突破难点、创造亮点。推进十堰城区城市建设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堰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也是十堰市财政部门工作的着力点。 

  2020年年初,十堰市委市政府做出了改革十堰城区环卫管理体制的决策,并要求在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从6月份将90座独立式公厕移交区管理开始,到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按新体制运行,十堰城区环卫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背后,是“财政+”提供的“金动力”。 

  为全力服务改革工作,十堰市财政局在前期充分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早谋划、早行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区环卫改革事权划分与锁定、保障经费测算与核定、清产核资与资产划转、历史遗留问题梳理与处理等工作,扎实推进十堰城区环卫管理体制改革发展。 

  超前谋划,系统思维,下好“先手棋”。年初,将《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事权财权划分改革调研》列入十堰市财政局2020年度课题调研规划,成立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改革工作专班,专门到宜昌、襄阳、荆门等地学习借鉴改革经验,理清改革方向和工作思路。改革推进中,围绕“制度建设、清产核资、事权划分、经费分担、问题处理”等涉及财政相关事项,逐项摸底梳理和分析研究论证,明确工作重点,选准切入点,为改革的有序推进做了大量基础工作。 

  摸清底数,锁定事权,打好“主动仗”。 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市级环卫事权下放作业工作量“三个清单”的制定。一是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分行政辖区锁定市级下放的城市主次干道清扫保洁作业量“工作清单”;二是分行政辖区锁定市级下放的垃圾中转站点位、垃圾收集中转清运等作业量“工作清单”;三是以2019年度市级征收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决算收入为基准,分行政辖区锁定征收管理对象(户)、应收实收、减免缓欠等情况,形成费用征收管理政策及移交业务量“工作清单”。 

  保障运行,有序划转,算好“明白账”。在锁定三个事权下放作业量“工作清单”基础上,同步推进划转资产清理和经费保障(下划基数)的测算与核定。明确以202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组织并做好事权下放相关资产的清核、清查及划转工作,形成分项分区的资产划转明细清单。借鉴外地做法和市级管理现况,以2019年度市级财政决算支出为基准,在多方案测算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做好了下划经费支出基数的测算与核定,按照作业支出“钱随事走”原则,明确以市下划区的清扫保洁作业面积为基准,按单位业务运行成本综合测算和核定下划保障经费,做到一把尺子衡量、一碗水端平。 

  以人为本,有情操作,不留“后遗症”。十堰市财政局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研究、慎重对待并妥善化解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清障排雷。重点做好个人支出遗留问题处理,对梳理出的环卫作业人员社保欠费、无编人员经费来源个人支出等历史遗留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清理划转区管理的资产中涉及基建项目、资产设备购置等方面的公共支出等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划转的资产不留历史欠账和债务尾巴,有利于区级管理部门轻装上阵承接事权顺利开展工作。 

  从2021年1月1日起,原市级管理的32条城区主次干道405.69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作业、64座垃圾中转站的维护管理及每年度约28万吨的垃圾清收中转清运作业、每年约1500万元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业务移交区管理,相关资产一并划转到区,十堰城区环卫管理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权责明确、干管分离”的新体制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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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