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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财政局统筹资金支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要求,通山县财政局认真履行职能,做好资金统筹、拨付和管理等工作,保障富水湖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顺利推进。

  一、提高认识站位。通山县财政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成立工作专班,协同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和交通运输局制订《通山县富水湖流域禁捕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原则。协同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渔船摸排工作,并完善“一船一档”档案资料,确保信息精准可查。

  二、强化资金统筹。制定禁捕退捕配套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统筹农业支持与保护、省级现代农业等资金,用于扶持渔民产业发展;统筹社会保险资金、就业等资金,用于退捕渔民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及社会保障。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争取禁捕退捕资金,为推进后续工作打好坚实基础。截至11月中旬,984艘捕捞渔船已全部拆解上岸,使用资金7115.81万元,资金拨付率75.33%。

  三、完善安置政策。出台《通山县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针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的,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25人。出台《通山县富水湖流域退捕渔民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对退捕渔民新发展的种植油茶、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产业给予奖补,积极引导有劳动能力的渔民实现就业、稳定就业、积极创业,鼓励渔民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目前退捕渔民已实现就业14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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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