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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财政局:多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促进黄冈市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今年以来,黄冈市财政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在审批程序上“出实招”。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市财政局及时将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制改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市直政府采购备案管理系统(内网业务管理系统),彻底摆脱了过去审批制落后局面,大大缩短了采购计划备案时间。同时,依法依规减少事前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针对法定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公开招标改非招标方式等审批事项,只要采购人提交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即送即批,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在采购平台上“求实效”。市财政局先后多次派人去外地考察学习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以及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经验。同时,加强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力度。2020年5月1日,市级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电子卖场)上线运营。截至10月30日,市直单位完成了2281个项目的采购,成交金额2122.8713万元,节约资金405.6659万元。既方便了采购人高效竞价采购,又有利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三、在提升效率上“做文章”。为了提高采购效率,市财政局鼓励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采购人通过“一毂清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在今年疫情期间,由于供应商不便现场参与采购,“一毂清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在加强监管上“花力气”。市财政局认真对照《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供应商投诉或举报。今年,已对1家代理机构进行了警告处罚,对4名评审专家给予2000元罚款,受理举报3起,投诉5起,打击了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五、在采购合上“下功夫”。市财政局提出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建设银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为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市直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醒”,提前告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有融资的权利。截至10月底,市直发放政府采购合同贷款700万元。近期,将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结合黄冈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 

  下一步,黄冈市财政局将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和黄冈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照《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政府采购”中第55条、第56条的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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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