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四项机制” 突破亿元放贷
——保康县创业担保贷款撬动创新创业蓬勃发展
创业是富民之源,扶持创业是促进就业、拉动经济增长最有效的途径。保康县建立“四项机制”,突破亿元放贷,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杠杆作用,助推全县创新创业蓬勃发展。截至10月中旬,2020年共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1021笔,已发放贷款412笔7891万元,同比增幅7.8倍,待审贷款538笔1.02亿元,预计10月底放贷累计可达1.8亿元。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203名创业者成功创业,带动就业2498人。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创贷工作。为确保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面落实,取得实效,保康县提早谋划、主动作为,与财政、人行、金融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向纵深推进。一是早部署。今年4月,召开全县创新创业工作专题会议,印发了《2020年保康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全面部署疫后重振,扶持创业等重点工作,建立了“政府重视、人社牵头、部门联动”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二是重协作。在中央、省、市关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责任分工的基础上,细化协作环节,优化方式方法,形成了“人社审资格、银行审金额、财政保贴息”的工作闭环,审核放贷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三是抓推进。每季度召开一次“四方联席会议”,由人社部门通报当期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审核进度和累计放贷、贴息金额情况,财政、人行、金融等部门汇报前期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以定期督办的方式倒逼创贷工作进度。
二、建立宣传引导机制,促升政策落实总量。实现“应贷尽贷”,就必须打通政策知晓到政策享受的壁垒,采取“三步宣传法”,全方位提高广大创业人员政策知晓率和享受率,确保创业人员不仅了解政策,还要享受政策。一是依托培训,定向宣传。在年初制定创业培训计划时,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为必讲课程纳入其中,依托全年就业创业培训班,广泛宣传解读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引导参训学员以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再次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面。截至10月,在城关、黄堡、马良等11个乡镇举办各类就业创业培训74期,参训学员达4576人。二是瞄准机会,延伸宣传。积极对接组织、扶贫等部门,以村支书或村干部会议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向村干部宣传创贷政策,通过分享“真金白银”的具体实例,使其成为创贷政策的宣讲员,从而扩大自主创业农民的政策覆盖面。在“就业扶贫大篷车队”“劳务协作招聘会”等活动中设立创贷政策咨询台,对前来咨询的创业人员,实行“现场宣讲、现场解答、现场指导”,并进行跟踪服务。今年来,开展各项到村活动16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岗位信息等宣传资料87000余份。同时,由各乡镇劳动力信息调查联络员每季度在辖区内的行政村“村民微信群”中推送创业贷款的政策及申报流程,扩大宣传深度。三是组建专班,精准宣传。由乡镇人社中心会同经办银行的乡镇支行,抽调专人,组建专班,采取“逢店就进”的方式遍访集镇商户,全面收集创贷需求,对有需求的创业者建立“一对一”跟踪服务联系,指导帮助其完成创贷申请。今年来,11个乡镇需求收集专班共走访商户700余家,摸排创贷需求372个,帮助264家商户成功获取贷款。
三、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今年来,受疫情影响,不少创业者陷入了资金断链的泥沼,为帮助其在走出困境,真正发挥创贷资金效益,建立了严格的风险防控机制。一是严把主体资格审核关。围绕“扶持创业、应贷尽贷、降低风险”的整体思路,严格审核每笔创业贷款申请,对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实行快审快放,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坚决不予通过并做好解释工作,截至10月,已退回71份不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二是严把实地考察关。为确保创业贷款“放得出、收得回”,要求经办银行对考察的贷款出具详实的考察报告,重点核实经营项目真实性、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对未经担保基金增信的贷款由经办银行承担全部贷款风险,经担保基金增信的贷款按8:2的比例承担贷款风险。三是严把业务指导关。对经办银行的信贷员集中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培训,统一宣传口径和操作流程,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苗头,及时发送工作提醒函,尽可能的把工作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5月,在工作走访过程中,了解到有贷款申请人准备利用创贷资金获取定期存款利息的苗头后,人社部门向经办银行发送工作提醒函并进行工作约谈,由于处理及时,避免了套取创贷情况的发生,消除了恶性传播的不良影响。
四、建立快办落实机制,加速工作链条运转。为进一步消除政策盲区,让符合条件的需求者都能够享受政策红利,调整审贷模式,建立健全了快办落实机制。一是精简申请资料。创贷申请需提交的资料进行再精简,从以前的12项简化到目前的2项基本资料,申请者只需提供身份证和申请表即可,能通过网络查询的信息资料一律由审核人员进行网络查询,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供相关应证资料,让服务对象享受“最多跑一次”的便利。二是缩短工作周期。坚持“快审快贷”原则,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切实提升贷审质效。在人社审核主体资格环节压缩在24小时内完成,移送经办银行进行实地考察,要求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并反馈结果,然后进行拟发放公示,公示结束立即发放贷款。三是拓宽增信渠道。改变以往创业担保贷款全部由担保基金增信,再要求申请者提供反担保的方式,调整为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增信方式,主体资格审核通过后可选择向经办银行直接提供抵押或信用担保,也可选择由担保基金增信,有效拓宽了自主创业农民的担保途径,今年1至9月,仅自主创业农民成功申请创业贷款达356笔7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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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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