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今年7月以来,受暴雨洪水灾害影响,武汉市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涉农新城区大面积受灾,农田、鱼塘、虾塘、蔬菜大棚、农房等受损严重。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防灾减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全市防汛“二级响应、一级战备”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防汛救灾财力保障作为当前财政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行动全力服务防汛抗灾攻坚战。
一、第一时间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市、区两级联动发力,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一是积极落实《湖北省巨灾保险试点方案》规定,在武汉市东西湖、江夏、蔡甸、新洲、黄陂5个涉农区开展“强降水指数保险”试点,省、市、区三级财政共安排巨灾保险费2050万元。5个试点区财政部门已与人保财险签订投保单和合作协议,2020年度巨灾保险已于汛前生效,做到以保险合同的确定性应对灾情的不确定性。财政安排的2050万元巨灾保费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人保财险公司,为开展涉农新城区防汛救灾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建立全市财政金融工作群,指导相关区财政部门密切关注雨情、灾情、案情,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迅速启动保险赔付程序,严防因财政资金不到位、财政责任不落实影响防汛救灾的情况发生。5个试点区按市局要求,每日报送本区洪涝灾害损失情况,建立情况报送、问题反馈机制,掌握第一手汛情资料。
二、第一时间了解灾情核算保额。积极主动对接湖北省财政厅、湖北银保监局、人保财险湖北公司相关领导,会同区财政局,前往黄陂、江夏、蔡甸区了解大灾损失情况,指导大灾理赔工作。据统计,此轮强降雨江夏区13个街道不同程度遭受水灾侵害,损失最为严重的是水产养殖、大棚种植、水稻等。蔡甸区受灾人口4357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6.28万亩,成灾面积11.99万亩,绝收面积3.59万亩,全区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48亿元。截至7月12日20时,蔡甸、江夏、黄陂3区累计降雨量共有4次触发巨灾保险指数最低赔付点(130㎜),保险应赔付总额为1249.2万元。
三、第一时间沟通协调赔付到位。开通绿色通道,建立武汉市巨灾保险工作群,市气象部门每日共享今年7月1日以来5个试点区雨量实况信息。督促人保财险认真履行首席承保人职责,发挥好保险机构风险管理及灾后重建中积极作用,简化流程、特事特办,尽快办理赔付手续。7月9日,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已通过长江云对武汉市巨灾保险赔款予以公示,5天公示期满被保险人未反馈意见,立即完成赔款支付。
四、第一时间落实规范管理要求。7月10日,召开全市财政金融重点工作推进会,重点对巨灾保险政策及理赔工作提出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及各区巨灾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管理流程的规定,切实加强专项资金全流程监管,进一步规范财政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于保险赔付资金,督促各区对资金使用情况强化跟踪监管和追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结合近两年区内保险运作的实际及做法,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防灾减灾作用。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强降水指数保险模式下的改进思路及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巨灾保险资金的防灾减灾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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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