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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四举措箍紧农村集体“三资”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的意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巩固精准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一、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市财政局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组建了“三资”管理工作专班;乡镇建立健全了“一委两中心”即乡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村级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加强“三资”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办法,明确职责流程。市财政局组织编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资料汇编》500册,收集整理了近年来省财政厅、农业厅、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的相关文件,细化了村级资金帐户核算管理方案、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购置制度、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监督审计制度、代理记账服务考评办法等12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规范各环节具体操作流程。 

  三、强化宣传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充分利用广播、视频授课,网络平台、政务公开栏等融媒体广泛宣传和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的意见》、《应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分级分层分批延伸到村级的各项培训。截至7月底,共开展乡镇财务管理人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代理镇村财务的相关人员培训学习6场次,参训人员近500人。 

  四、创新管理模式,规范核算监督。坚持统一审批程序、统一科目核算、统一附件资料、统一结算票据、统一软件系统、统一记账业务、统一账户设置和统一资金核算的原则,创新核算管理流程。积极推进服务与管理分离,全市17个乡镇416个行政村,村财务代理记帐实现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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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