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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财政局:“查”“督”结合提升扶贫成效

  今年来,十堰市财政局切实加强对脱贫摘帽后财政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等方面工作自查和监督,促进精准扶贫成效提升。  

  一、查工作部署,督责任落实。查是否会议学习、集中研究、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督促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经自查,十堰市财政局坚持定期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脱贫攻坚专题会、支部主题党日等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等政策精神,研究市级脱贫攻坚财政政策、部署市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形成常态化学习、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做到了热度不减、力度不减、深度不减。  

  二、查资金统筹,督政策落实。查全市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及统筹整合规模是否不低于上年、扶贫资金是否及时分配与支付、到人到户扶贫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督促财政扶贫政策落实。2020年市本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48亿元,截至6月底已下达9210万元,支付进度62.38%;上半年共申报中央、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5.55亿元,同比增长17.81%;今年全市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63.21亿元,上半年已统筹42.12亿元,已支出26.82亿元。  

  三、查驻村扶贫,督履职尽责。查是否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工程、村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三类对象”重点攻坚推进工作,督促帮扶干部履职尽责。今年市财政在驻点村茅坝村投入20万元进行饮水工程建设和维护,改善63户农户的饮水问题;新建29个猪圈、2个公厕,铺设调试光纤网络16户;引进光伏扶贫电站1个、发电量193kw,预计年收益10万元。紧盯茅坝村和重点攻坚村北坝街52户181人“三类对象”,切实履行帮扶责任,其中倾斜40万元支持北坝街饮水工程建设。  

  四、查制度执行,督资金监管。查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是否建立,扶贫资金使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扶贫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情况监督。目前市财政局已建立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提醒、预算执行情况季度分析、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扶贫和民生资金电视公开等机制,并多次单独或联合市扶贫办实地督办检查扶贫资金浪费、挪用、闲置等方面问题,形成了扶贫资金监管立体网络;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问题全面整改销号,确保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提升精准扶贫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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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