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财政:三举措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巩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已出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不适应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了《郧阳区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郧阳区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等制度办法。加强对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强化对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集体资产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升财政资金监管质量。
二、开展政策培训,提升基层干部管理能力。采用“走出去”到乡镇的办法,组织对刘洞等乡镇包村干部、财政专管员、村“两委”会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重点解读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扶贫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内容,着力强化乡村干部法律意识、制度意识、提高乡村干部、财政专管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据统计,到乡镇组织开展政策及业务培训12场次、培训人员520余人。
三、委托代理记账,规范村级会计核算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区349个行政村(社区)全面推行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服务,让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员、做专业的事,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行为,审核退回与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不相符支出原始单据520笔次,涉及金额560余万元,按照制度要求整改完善后再办理报账手续。同时,指导乡镇按照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记账工作考评办法,对照服务合同,逐项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兑现服务经费依据,提高代理记账服务质量。
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农民群众比较满意,实现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范监管,财务会计统一委托代理核算,乡村干部综合服务优质高效,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新格局。有力保障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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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