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积极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难题
获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创新和财政金融联动工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续贷周转金资金、政府增信金融产品创新资金达近10亿元,累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100多亿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2亿元,带动就业、惠及民生近10万人,连续17年获“湖北省金融信用市”。6月30日,咸宁市获评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获国家奖补资金4000万元。
一、“激励+约束”,破解融资难题。一是政策撑腰
出台稳金融和加强信贷纾困政策,继续开展小微企业“百万千亿金惠工程”“首贷专项行动”和“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到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22年推动金融机构为全市2000户中小微企业新增普惠口径贷款不低于100亿元的工作目标。二是考核约束。制定《咸宁市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办法》,将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三个不低于”目标作为金融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占比达15—20%,全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例达到20%以上,农户信用贷款比例达到10%以上,信用乡镇和信用村创建率达到90%。三是奖励激励。设立“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突出贡献奖”,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用于奖励支持对咸宁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考核前6位的银行给予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80%的奖励,2019年拨付奖励资金41万元,提高了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二、“引导+增信”,发挥杠杆效应
一是变资金为基金,让金融资本愿投。累计完成引导配资5.62亿元,设立湖北咸宁清海长江新兴产业基金、湖北长江兴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红土成长基金等7支产业基金,撬动社会资本46亿元,投资奥瑞金、优尼科等64个本外地产业项目。二是变加法为乘法,让金融资本会投。注资8亿元,做实金投集团资本金,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使其获信用评级机构AA-等级,担保集团业务在全省稳居行业第一方阵。2019年底,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达10.69亿元,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户数881户23.85亿元,新型政银担业务担保贷款余额2.33亿元,融资性担保放大2.41倍。三是变单打为合作,让金融资本敢投。设立2000万元市级担保风险基金,建立“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小微企业如果无力偿还担保贷款,省再担保集团、市担保公司、合作银行、政府分别承担40%、30%、20%、10%的风险,担保公司的风险敞口由100%下降到了30%,年担保费率从2.5%降到1.5%。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在保中小微企业85户108笔,在保余额60835.52万元,累计为13124户中小微企业办理101亿元担保贷款。
三、“牵线+搭桥”,丰富融资渠道
一是搭建平台,破解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问题。积极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银行和企业通过平台达成应收账款融资交易,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降低融资成本。2019年全市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新增注册用户64户,上传应收账款业务92笔,成交金额77亿元。二是牵线搭桥,破解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财政出资1.6亿元注入市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设立“无微不至微笑资金”,解决一批小微企业银行到期贷款“过桥”问题。目前累计发放续贷资金43.8亿元,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2亿元。三是创新产品,破解选择不多的问题。开发“一贷通”“小微快贷”等便利类,“云税贷”“助保贷”“纳税信用贷”等信用类,“惠农贷”“畜牧贷”等农业类,适合企业不同需求的小微企业融资产品,提高信贷供给水平,2019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量23.94亿元,同比增速18.5%,贷款户数同比增加6245户。
四、“贴息+奖补”,支持纾难解困
一是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积极争取疫情专项贷款贴息资金,全市已有114家企业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其中纳入国家重点名单14家,地方重点企业名单100家,已有69家企业获得89笔贷款总计104701.5万元,为企业争取财政贴息1350万元,贴息后融资成本降低了50%,平均资金成本仅为1.45%,有效减轻企业成本负担。二是落实创贷贴息政策。对符合创贷条件的小微企业,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支持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2019年以来,发放贴息资金1470万元,为个人、合伙、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124万元,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821万元。三是支持复工复产。在全省率先推出复工复产保险,费率5%,财政给予50%保费补贴,因疫情影响企业最高给予5000元/天赔偿,员工不幸感染新冠病毒身故或高残可获10万元赔付。目前全市已签约企业64家,签单保费额1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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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