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多措并举规范收入管理 增加可用财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保持财政平稳运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公安县多措并举规范收入管理,增加可用财力:
一、坚持依法治税,实现税收目标。1.加强常规税源征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动员一切力量,狠抓税收征管及协税护税工作。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精神,不搞变通,不搞集中清欠,不收“过头税”。2.加强建筑建安税收征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督促和引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单位和社会投资项目业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在公安县注册成立分公司和项目公司,确保税收不外流。3.加强房地产行业的相关税收征管。一是对已具备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地产项目,督促项目方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产权证书,实现相应税收入库;二是加大管理力度,对因规划、消防验收等因素制约,导致已销售面积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地产项目,督促房地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完善,使项目具备产权证办理条件;三是加快棚改和拆迁安置房项目资产移交,完善相关手续,尽快完成产权证办理。4.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县税务部门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加快对已竣工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确保年内完成土地增值税入库计划。5.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快土地收储工作,保证耕地占用税年内计划完成。
二、规范非税管理,拓宽增收渠道。1.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各执收单位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2.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资源的盘活处置力度。对不影响政府公共服务功能,市场化、商业化程度较高,手续完备的资产资源,面向社会企业或自然人进行公开拍卖。县财政、国资、城投、产投等部门和预算单位深挖潜力,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政府存量资产,缓解财政收支压力;及时处置未使用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安置房,并加快公租房盘活处置进度,处置收入及时入库。同时,做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盘活各类国有资产,实现稳定和可持续收益,有效补充县级可用财力。
三、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增加可用财力。加大土地出让和土地指标平台交易力度,大幅度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平衡一般公共预算。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创新征收工作机制,加大征拆力度,确保形成净地,有效进入市场。
四、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政府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技术支撑”为原则,以部门联动、源头控管、综合管理为主要手段,采取信息共享、委托代征、强化考核等方式,健全税费征收保障体系。县发改、国资、住建、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商务、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人民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费征收工作。划分县级和乡镇税源清单,狠抓税收征管及协税护税工作,与乡镇体制分成挂钩,确保实现财政收入目标。
五、盘活存量资金,发挥资金效益。1.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将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县财政统筹后重新安排。2.清理年初部门预算,除“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政府信用支出(债券还本付息等)和刚性支出外,对本年已列入年初预算、严格审核,严格控制,严禁随意开支。3.清理实有账户,杜绝违规沉淀财政资金。结合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乡镇只保留1个“三资代管”账户,撤销“以钱养事”和“民政”账户,将“吃饭”和“办事”的资金严格区分,乡镇不得违规沉淀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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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