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引导撬动金融保险资金助力复工复产
一、用好中央政策减息。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按人民银行利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未能纳入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支持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的2020年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内),地方财政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当前全市已有112家企业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其中纳入国家重点名单14家,地方重点企业名单98家,共为44家企业发放贷款53笔,金额48527.5万元,为企业减轻利息支出708.59万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优惠利率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9%,获得财政50%贴息后实际利率将低至1.45%。
二、降低担保风险增信。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建立政府性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和代偿补偿机制,引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新模式,着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风险一旦小微企业无力偿还担保贷款,省再担保集团承担40%的风险,市担保公司只用承担30%的风险,合作银行承担20%,政府承担10%,担保公司的风险敞口由100%下降到了30%,极大程度上解除了担保公司的后顾之忧,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30%,企业不仅不用缴纳保证金,年担保费率还从以前的2.5%降到了1.5%。截至目前,已为26家中小微企业担保金额11466万元。
三、引导金融之水入池。继续开展小微企业“百万千亿金惠工程”“首贷专项行动”和“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去年水平,其中国有大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力争不低于30%,全年增速不低于20%。截至4月中旬,全市共发放符合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4.96亿元,利率均低于4.55%。全市17家金融机构与1182家企业和项目达成信贷签约意向,授信总额达到401.64亿元。
四、撬动保险资金加持。为企业量身定做复工复产保险,采用“政府补助、企业自愿、保险兜底”的原则,鼓励获得政府复工许可的规上企业购买保险规避疫情风险,分为财产基本保险和附加营业中断险及传染病保险两大类,对因疫情导致的复工复产企业停工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工资支出、隔离费用、员工身故高残等进行补偿,保险费率5%,因员工感染新冠肺炎停工停产导致产品或场地租金损失,企业员工规模在100(含)人、100—200(含)人、200—500(含)人、500人以上,分别按2000元/天、3000元/天、4000元/天、5000元/天给予企业赔偿,最大赔偿期30天;按照15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企业员工工资赔偿,确诊人员最大赔偿期30天,疑似人员最大赔偿期14天;企业员工如果不幸感染新冠病毒身故或高残,可获得10万元赔付;隔离期间防疫费用按照单个企业3000元/天包干。财政为购买保险的规上企业提供50%的保费补贴。预计有500家规上企业购买保险,平均保费3.5万元,总计保费1750万元,财政补贴875万元,总体保障水平18500万元,财政资金可撬动64倍的保险保障额度,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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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