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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郧阳区扎实推进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近日,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根据《湖北省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精心组织领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区财政、农业农村局联合起草了郧阳区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扶持政策范围、对象条件以及相关工作要求,推进该项工作落地。 

  严格政策标准,择优选定扶持对象。在扶持对象确定方面,坚持按照村“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对发展集体经济有强烈意愿,财务管理规范,有一定经济基础和主导产业,并形成相应产业链条,有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实行股份合作制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行政村确定为扶持对象。同时,与深度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相对接,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立足资源优势,探索新型发展模式。一是支持村集体以土地资源有效利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村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折股入社,招商引资企业开发水电、矿产开采等经营占用集体土地一次性补偿改为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的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建立土地资源股权参与项目分红新机制,或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进一步延长和拓宽农业新功能;二是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服务社等经营实体,探索为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劳务、仓储等有偿服务,开展农产品就地加工,建立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完善营销体系,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三是支持村集体利用区位优势,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探索利用经营性土地建设专业市场、商业门面,或盘活村集体闲置的办公、学校等房屋资产,发展租赁承包经营或物业经济;四是鼓励村集体以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探索参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不断丰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现形式。据统计,2019年省财政厅下达该区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计划23个,补助资金总额920万元,全部落实到项目村。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