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政也有大作为”——保康县财政局用工作成效检验专项整治
2019年以来,根据全县作风建设“担当年”活动实施方案,保康县财政局围绕“四个意识”不强、为民无情怀、干事缺本领、作风慵懒散、自身不过硬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针对财政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下真功、出实招、求实效,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财政事业的发展。
一是找准“切入点”,凸显“大整改”。围绕县委政治巡察移交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大节假日作风建设情况和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办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全面督促整改到位;“一卡通”专项治理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效果专项监督,正按方案要求稳步推进。今年5月,保康县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被国务院发文表彰,奖励资金3000万元。全县“三公”支出814.8万元,同期降低3.4%;完成采购预算2133万元,实际采购完成2002万元,节约资金131万元,资金节约率5%;绩效评价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了2018年度扶贫项目自评工作,涉及63个项目,资金136882.63万元;先后完成了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市政管网等32个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评审金额19065.7万元,审减1000.7万元,审减率达5%;
二是做实“小财政”,彰显“大民生”。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大背景下,面临“财政再减收、支出再增加”的不利形势,该局想尽一切办法,多方筹措资金,三年累计统筹整合42.05亿元(其中:县本级投入8.83亿元),着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同时,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不断做实资金整合工作,2019年计划整合各类资金51286万元,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安全饮水、住房及人居环境、兜底保障、教育资助、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农村交通条件、就业创业、农村电商、网络通信等11大类,281项扶贫攻坚项目。同时,对财政局11个驻村工作队,明确驻队时间和纪律规定,要求各工作队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逐项查漏补缺,所驻李家湾村、龙凤村顺利通过省检、国检验收。截至8月底,民生类支出261223万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82%。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674万元,安排美丽乡村建设、“以钱养事”财政奖补资金、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3283万元,投入6015万元,推进教育、科技、文化事业持续发展。安排47943万元,支持全县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投入。
三是创优“新举措”,支持“大发展”。为确保财政收支可持续运行,该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主动做为,不断夯实财政稳步增收的基础。1至9月,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3亿元,占年度预算的75%;成立政策性资金争取作战指挥部,制定年度考评考核办法,共向上争取8.5亿元;由财政局牵头,已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投资8500余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县、市、省验收并交易成功1200亩,指标交易资金3.67亿元已全部划回。上半年,累计使用资金6177万元,有效缓解16家重点企业生产流动资金困难;循环使用过桥资金14笔1.64万元,无一呆账现象发生;累计为18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资金2653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笔,金额 763 万元,财政贴息资金 130.5万元;通过预算安排、争取专项、统筹整合、以奖代补等途径累计投入资金7.7亿元,全力支持城区绿化、城乡道路、生态旅游、环境整治、危房改造等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补短板”工程。
四是完善“新机制”,确保“两安全”。财政部门责任大、任务重、风险高。干部成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一直是财政局领导班子放在心上的头等大事。针对县委主要领导在“担当年”活动动员大会上指出的当前全县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对照整改方案,逐项、分类、分步进行了整改落实,单位班子和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综合整治情况报告上报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党员干部的整治情况报告由各单位留存备查。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个先进单位、6名先进个人、6名优秀联络员进行了表彰,以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对2018年有违纪违规事项的3个单位和3名个人严格按照规定否决了评先评优。2019年8月,对基层单位一名受处分人员开展警示约谈并执行岗位目标考核扣款1000元处理。按照县纪委的要求,为2名干部不实信访举报进行了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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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