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财政局建立“四项举措”落实“双公示”工作
“双公示”是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上网公开,这是落实国务院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一项重大举措。今年以来,云梦县财政局按照上级“双公示”工作要求,梳理“双公开”行政权力事项47个大项(含子项56项),并按《云梦县财政局权责清单目录》全部分解至各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在“云梦网”上完成了上网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机关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人事监察股具体负责“双公示”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二是明确权责清单。对照云梦县“双公示”信息目录,组织相关股室(单位)进行梳理,拟定《云梦县财政局权责清单目录》,报送县审改办和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修订后,确定云梦县财政“双公示”信息目录。
三是规范信息上报。制订县财政局《关于定期上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股室(单位)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流程(上传数据)》规范上报各单位“双公示”工作内容,每周五清点核查“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如责任事项当周没有产生信息,则应向办公室报告,并在“双公示”数据填报系统中对该责任事项进行“零报告”,做到信息报送常态化,有则上报,无则“零报告”。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双公示”工作台账,以备核查。
四是落实责任追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梳理“双公示”信息,查漏补缺,除涉及不能公示的“国家秘密”事项外,应主动全量上报。“双公示”工作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出现应报未报或被县政府督办通报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