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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补助“老人”保障“旧人”
储备“中人”招录“新人”破解基层医疗人才难题

  咸宁市将乡村医生纳入医疗卫生人才管理,采取补助一批、保障一批、储备一批、招录一批、培养一批的举措,破解基层医疗人才匮乏、广大农村居民就医难题。

  一是补助一批,让“老人”过得好。对年满60周岁(女性55周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依法依规延长缴费至满15年,并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除养老金待遇外,按照20年以下、20—30年、30年及以上医龄的,分别给予补助200元/人/月、240/人/月、280元/人/月的财政补助,2018年为全市1747位退休离岗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547万元。同时,对符合条件返聘至村卫生室继续服务的退休医务人员,除享受与服务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同等待遇外,另外给予500元/人/月的生活补助。

  二是保障一批,让“旧人”留得住。全面落实乡村医生一般诊疗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和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补助等各项医改政策,保障乡村医生的基本生活,提高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投入294万元,按照3650元/年/村的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补助,用于卫生室日常运行及建设;投入1461.06万元,按照一般村卫生室补助5元/人次、乡镇卫生院补助1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乡村医生诊疗费补助;投入2968.57万元,根据每人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及服务辖区人数,给予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投入757.54万元,按照3879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乡医基药零差价补助。

  三是储备一批,让“中人”下得去。实施“大学生村医”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对年龄在40岁以下的咸宁籍医学专业毕业生,通过继续教育、招聘及返聘等方式,补充“大学生村医”队伍,对接受中专升大专学历继续教育回原村卫生室服务的乡村医生,学期期满并取得毕业证书的,给予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对新招聘的大专学历、本科学历医学生上岗后一次性招聘补助1.5万元、3万元。

  四是招录一批,让“新人”留得住。大力实施 “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定向委托培养计划,安排资金2703万元,按照10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和学费补助,3年内培育901个大学生村医接受本科教育,并回乡到村卫生室工作服务不少于6年,享受与政策规定的乡村医生待遇,为全市村卫生室培养一批具有大专学历的乡村全科医生,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目前,全市首批193名大学生村医、100名左右乡村医生正式入学。

  五是培训一批,让“全人”干得精。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每年选派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2018年,全市安排经费840万元,培训全科医生、名医医师、助理全科医生、基层医技人员技13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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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