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财政局全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
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步伐,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黄冈市财政局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职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支持推进市区企业上市工作。
一、落实奖励政策,支持企业上市。自2013年起市财政局每年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中小企业上市启动经费200万元,用于鼓励和支持市区中小企业上市,现累计安排1200万元。截至目前共支持了市区29家企业上市,其中:“新三板”挂牌上市8家,“四板”市场成功挂牌21家。同时,为推进市区企业上市工作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市财政局先后拨付市上市办运行费用32万元,主要用于其推进中小企业上市过程中发生的信息收集、培训考察、宣传协调、文案规划及日常开支。
二、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资金监管。为加强上市启动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上市启动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上市工作有序推进,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联合印发了《上市启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支持企业条件、支持标准及申报程序。支持条件: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是行业优势明显,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好;三是主业突出,经营效益好;四是股权结构合理,内部管理规范;五是企业和法人没有不良记录等。支持标准:对境内外IPO企业分阶段累计补贴1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上市、“四板”市场成功挂牌企业分别补贴60万元、30万元。
三、加强协调配合,提升服务质效。为第一时间将上市启动资金拨付至申请企业,市财政局按照审批程序,会同相关单位对申请企业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资金支持额度及建议,经市政府审定后快速拨付资金。2017年,市委出台了《关于促进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决定》(黄发〔2017〕8号)的文件,做实黄冈高新区一级财政,建立代理金库,重新调整市级、黄冈高新区、黄州区事权,黄冈高新区范围内所发生的市级及以下的所有支出和政策兑现由黄冈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加强与有关单位协调配合,对申请企业报告按市级、高新区、黄州区三家协商确定后所属企业名单,确定政策兑现主体,快速拨付补助资金,提升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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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