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健全制度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三资”规模进一步增大。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农民群众的广泛关注之下,公安县财政局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各村由村民投票选出5-7名村民代表组成民主理财小组,村里的资金收支、资产变化、资源管理等原始凭证必须经理财小组成员集体审核签字后才能生效、入账;重大资金开支、资产处置、资源开发等事项,还必须召开“两委”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做出决定。设立村务公开栏,按照形式专栏化、内容通俗化的标准,对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项目建设、一事一议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设立群众监督意见箱,及时收集、掌握群众意见,根据意见或建议及时整改。
二是建立资产资源公开交易制度。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等,应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法定程序进行科学评估,按市场原则合理确定价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标投标。成交后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实行统一编号,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将合同作为重要文书档案归档管理,村民代表和上级有关部门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三是建立农村“三资”现代化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强农村管理人才培养,积极引进、选拔机关青年、大学生村官等充实到农村“三资”管理队伍,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人员及各级农村“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农村“三资”管理队伍。同时,积极研究开发集会计核算、资产资源管理、档案文书管理、数据集中储存、电子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三资”管理系统,实现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村务公开电子化,并依托现代通讯和网络优势,逐步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三资”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农村“三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