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财政局化零为整助脱贫
宜昌市夷陵区建立资金统筹机制,化零为整发力脱贫攻坚,凸显了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
2016年,该区统筹整合5.01亿元资金,实施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工程,覆盖1.3万贫困户2.9万贫困人口。
突出“统”的功能,拓宽“筹”的渠道
2015年,省直33个部门承诺支持县级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省级财政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采取基数法、因素法、目标任务法、绩效考核法等办法分配资金,切块下达,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责任“五到县”,扩大了县级统筹安排自主权。
夷陵区顺势而为,组建了“统筹办”,制定统筹使用资金实施意见、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完善了规划引领—部门申报—统筹办备案—领导小组审批—对照规划实施的操作流程,建立了统筹使用资金会商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常态化对统筹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保障了统筹资金工作的顺利实施。
夷陵区探索采用跨部门整合、跨年度整合、跨层级整合的“三跨模式”,对可以统筹整合的所有财政资金进行“打捆”使用,做到应统尽统。按照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的原则,对生活救助、基本生产条件改善、特色产业发展、扶贫搬迁、撬动金融投入支持扶贫、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大类进行资金统筹,对用途相近、范围相似的大类间的资金进行打通使用,解决多渠道资金的重复交叉和部门间难以协调配合的问题,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综合效应。
该区坚持用精准扶贫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主导,制定区级年度统筹资金方案,明晰统筹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平台、资金额度、内容进度、责任单位等,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年度统筹资金方案以区委文件印发,作为政务督查、目标考核和审计、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提升“整”的效率,保障“合”的成效
为了摸清底数、有的放矢,该区彻底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对2014年、2015年上级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分单位、分类别全面梳理,对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资金列出清单,彻底摸清了统筹资金的来源渠道、规模、投向等情况。
2016年初,夷陵区编制了精准扶贫预算,对26个省级贫困村按照出列时间、项目需求,采取先急后缓的原则,统筹安排265个建设项目;对全区175个村(社区)民生保障(个人)支出按照应补尽补、应贴尽贴的原则,实行全覆盖、政府兜底的方式安排预算,做到量入为出、量身打造、精准统筹。
对统筹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三专”管理,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开设精准扶贫资金财政专户,乡镇财政所配备精准扶贫专管员,将统筹的专项资金、本级预算安排及社会筹资等各类资金全部纳入专户。对精准扶贫中属于到户到人的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惠农补贴专用卡,直达贫困户;属于项目的资金直接支付到劳务提供者或者供应商,真正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一支笔审批”。
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明确细化行业部门、审计、财政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区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综合运用专项检查、实时监控等多种方式,重点查处政策落实、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乡镇财政部门发挥就近监管优势,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开展经常性的日常检查,增强财政监督的时效性。乡镇政府履行管理监督首要责任,督促指导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深度参与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行全过程,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督机制。
加强绩效考核,全面客观评价资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将考核结果纳入区直部门和乡镇一把手实绩考核内容,并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试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相关资金安排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个转变彰显统筹整合绩效
资金整合带来三个转变:由“分散用”向“集中用”转变,由“财政投”向“多元化”转变,由“要到钱”向“花好钱”转变。
该区实行“无偿改有偿、资金改基金”的办法,采取助社贷、土地流转贷、扶贫贷等方式,财政注入风险补偿基金1200万元,撬动金融资本9000万元,支持农业市场经营主体,破解农业产业缺乏产业资本支持的难题。利用老促会、红十字会、企业家协会等社会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爱心人士为老区村、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2016年,整合社会资本3000万元用于贫困村发展。
区政府改进项目投资方式,搭建资金“绿色通道”,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切实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让扶贫项目早见效、贫困群众早受益。在资金管理上,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推进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开展专项督查督导等方式,切实加强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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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