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积极支持“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模式
宜都市从2011年起启动了学前教育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决定每乡镇在原2至5所幼儿园的基础上,利用闲置校舍等资源在每个乡镇再新(改)建一所中心幼儿园,让乡镇及以下幼儿基本享受普惠性服务,解决办园条件较差、保教质量不高,“入园贵”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但是,在每个乡镇新(改)建一所中心幼儿园后因生源和现有布局等问题势必形成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制约民办园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一突出矛盾,积极探索出“公建民营”办园新模式。
一、合理调整园所布局。宜都市是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县市,人口出生长期稳定在低生育水平。近年来,随着全面放开两孩政策的实施和全市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适龄幼儿人口数出现正常增长,按照科学规划、完善配套、方便入园、提高质量的思路,结合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稳步调整幼儿园布局,2016年全市调整为35所,实现每个乡镇建成1所中心幼儿园,1~8所一般幼儿园,城区陆城街道办事处达到11所幼儿园。
二、创新“公建民营”办园模式。2011年以来,利用国家学前教育两个三年行动计划,本级配套投入2715.8万元新(改)建了12所高标准中心幼儿园,其中校改园项目4所、新建项目8所。在新(改)建的12所幼儿园中,财政会同教育部门经过调研并建议对现有学前教育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即对城镇5所实行公办,对乡镇7所实行“公建民营”的办园模式,该模式由7个乡镇分别控制现有总量,面向所辖区域现有民办园进行公开招租,中标幼儿园必须搬迁至新园,旧园停办,这一办法较好地解决了上述矛盾。“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就是指按照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由政府出资改建闲置资产,或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并出资兴建,减免租金,租赁给具有办园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管理运营,实行“管办分离”的政策,幼儿园的经费管理实行独立核算,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此类幼儿园的幼儿与公办园幼儿享有同等权利,贫困家庭幼儿纳入国家资助范围,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幼儿园。从2013年秋季到2016年秋季,红花套等7所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公建民营”模式顺利开园。
三、制定统一实施办法。一是加强领导,建章立制。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公建民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宜都市“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都政规〔2013〕5号),在这一框架下,市教育局先后制定了《宜都市公建民营幼儿园公开招租实施方案》、《宜都市公建民营幼儿园公开招租管理办法》、《宜都市公建民营幼儿园公开招租公告和规则》、《宜都市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协议》等一系列文件。二是精细测算,核定标准。为确保幼儿园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对公建民营幼儿园的办园成本进行了测算,核定公建民营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略高于同类型公办园、低于纯民办园,承租者也能获得合理回报。三是统一程序,公开招租。公建民营幼儿园由所在乡镇面向所辖民办幼儿园公开招租,招租由所在乡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租和公示无异议后的结果,市教育局代表市人民政府和承租方签订办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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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