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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实现“四统一”

  近日,市财政局分别与4家会议定点场所法人代表签订了《2015-2016年度宜都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书》,标志着我市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宜都市党政机关定点会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我市确定了会议定点场所4家,分别为宜都大酒店、清江国际酒店、小西湖花园酒店、清江天龙湾酒店。采购内容包括会议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

  一是明确会议场所,会议召开地点规范化。按照要求,今后我市党政机关举办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会议审批制度规范化。党政机关需按照会议类别确定会议规模和会期,再根据相应审批权限报经审批,方可召开会议。

  三是规范开支范围,会议开支标准规范化。我市会议费用开支标准按照不同会议类别和开支项目确定了单项定额,并实行综合定额控制。

  四是严肃办会纪律,会议费用报销规范化。党政机关在举办会议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安排会议活动。在报销会议费用时,要严格遵照费用列支范围、标准和报销规定,提供会议审批、通知、签到、费用单据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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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