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专项资金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7月25日武汉市深化专项资金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市直各部门迅速行动,细化运行规则,加强项目清理整合,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一个多月的时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安排支出共计12.08亿元,约占本年预算安排资金的42.6%,其中:转作基金4900万元;转移到区4.02亿元;兑现政策7.57亿元。
一、精心组织部署,落实改革任务
市政府法制办认真组织清理涉企专项资金政策性文件,于8月8日以武政规﹝2016﹞13号、14号文件下发关于修改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厅部分文件的决定和公布废止、失效和延长有效期的通告。市发改委积极组织修改基金管理办法,多次征求意见,数易其稿,龙市长亲自主持会议听取意见并作指示。市经信委先后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处室召开专题会议4次,主任办公会议2次,研究专项资金改革措施,及时向全委传达会议精神,布置改革任务,落实工作要求。市科技局多次与财政沟通交流,并向刘英姿副市长作了专题汇报,研究拨付2016年度首批科技研发资金相关事宜。市交委、新港投集团、汉欧公司组织人员开展对重庆、成都、郑州等其它中欧班列城市在发展政策扶持及支持办法上的收集摸底,对专项资金二年多来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估。市商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和专题工作会,将改革任务层层分解,将基金化改革和政策兑现类部分分别交由两个分管局长以及相关处室负责。
二、优化修订办法,理顺资金申请及核拨程序
市经信委从明确标准、规范程序、贴近基层、公开透明和效益效率等五个方面入手,对全委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梳理和修订。截至目前,已对8个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对外公开公示征求意见,正式印发3项。新港委对现有“江海直达”、“武汉至东盟四国”、“泸汉台”、“武汉至日韩”等航线及铁水联运补贴资金申请及核发流程进行了研究,起草了《关于修订长江航运航线专项补贴资金申请及核发流程的意见》,目前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商务局明确了外经贸、服务贸易和“大通关”建设三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分配规模、政策兑现标准;提出政策兑现实施“标准化管理”工作目标。
三、加速基金筹备进度,做大基金规模
市发改委积极争取国家、省基金支持,组织申报了光谷晟长创投等三只基金,规模达7.5亿元。同时正在组织研究航天产业基金方案,组建规模达150亿元的航天产业基金。市经信委拟引进1-2家国资背景投资机构,筹建武汉工业投资平台,同时召集国资公司,研究加快现有基金投资进度。市科技局所属武汉科技投资公司积极与上海博润、湖北楚商、宁波点亮等社会投资机构联系和交流,拟参股成立12只创业投资子基金,规模16亿元。市商务局拟对电子商务、老字号、会展、社零额奖励四类资金实行基金化改革,拟将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5500万元全部改为“拨改投”,实现基金化运作。
四、做好资金“加减法”,强化区级主体责任
市经信委对专项资金预算项目作了清理调整,不再执行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技术创新项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等9个项目,增加对“两化融合”贯标评定、“首次小进规”的企业奖励等4个项目。安排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7700万元,做粗杠杆,突出规模效应。同时,将“两化融合”贯标评定企业奖励、智慧园区建设等4个专项资金项目转移下达到区。目前明确下划到区资金13230万元,占兑现政策资金比例33.54%。市科技局更多地采取“后补助”资助方式,取消2015年两类资金占比最大的前资助计划“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将资助方式由点对点前资助方式调整为普惠制的“研发投入”后补助方式,调整后,点对点前资助方式资金比例由40%下降到5%。此外,除了属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医院部分的项目由市财政直拨,其他项目均下区拨付至用款单位,列市级支出。
目前,改革工作仍面临着思想统一难、部门改革进度不一、程序执行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改革方案,在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项目清理整合,进一步理顺程序,进一步做大基金规模,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分工,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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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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