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体现“四个改变”
一、责任主体的改变。一是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严格建立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将部门预算编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在本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根据本部门的事权和年度工作目标,一次编好,确保预算编制不缺不漏。二是强化全员参与意识。坚持开门理财,不把预算神秘化,各预算单位的所有业务科室要与财政局的各业务部门,加强互相沟通,切实把好预算资金、项目的论证关、审核关。
二、统筹力度的改变。一是推进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完善。进一步抓好全口径预算,完整编制四本预算,明确四本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对于存量资金的管理,加大清查力度,严格按规定执行到位。三是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针对涉农资金、节能环保专项、科教文卫投入等大块头的专项资金,加大统筹安排、优化整合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提高使用绩效。
三、问责制度的改变。在新的问责机制下,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2016年预算确定后,非特殊因素,不再办理预算追加,努力提高年初预算约束力和到位率,彻底改变预算和决算差异过大的问题。
四、透明程度的改变。继续抓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并努力做到“全、细、严”。“全”,就是除涉密单位外,实现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全覆盖。“细”,就是部门预算公开内容要细化到“款”到“项”级科目。“严”,就是按新预算法对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时间节点要求,在正式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要主动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经得起群众的质询,回答得了群众的疑问,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严格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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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