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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胡集镇三项措施规范农村资产资源处置行为

  7月3日上午九时,胡集财政分局组织全镇47个村报帐员、村代理会计及部分村民代表共65人在镇招投标交易中心观摩了蛮河村集体100亩机动地(旱田)处置现场会。经过十二轮公开加价竞逐,最终由该村村民徐波以总出资56万元拍得该宗地10年使用权。

  近年来,胡集财政分局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规范监管为重点,积极探索农村资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村级资产资源处置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原则,在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13年实行“三资”委托代理以来,规范处置村级资产资源9宗,涉及标的总额600万元,成交总额746万元,增加村级集体收入146万元,实现了村级资产资源收益最大化。

  一是在处置流程上,严格“三程序”。每一项资产处置,必须先由村“两委”提出初步方案报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再召开不低于三次的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财政或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公告;最后由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委托镇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拍卖或处置三个程序来进行。上半年,公开处置了蛮河村、孙湾村、杨台村等村级资产资源,实现成交额85.6万元,较标的额净增35万元,确保了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二是在处置门槛上,严把“三关口”。一是把好入口关。凡单项资产资源处置在30000元以上都必须进入镇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否则“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将不予报账,违规处置的合同一律无效,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二是把好评审关。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估或引进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交易价格评估。三是把好公示关。准备交易的资产资源相关信息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和镇招投标交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才能进行处置。

  三是在处置环节上,实行“三公开”。一是处置前信息公开。在村公示栏和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就交易事项、资产资源基本信息、议定价格、交易时间、地点、报名要求、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二是处置中全程公开。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邀请镇纪委、村两委、村民理财小组、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及村民代表和财政专管员全程参与,在严格监督下阳光操作。三是处置后结果公开。及时将处置结果在村公示栏和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方可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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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