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三措施”保障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今年来枣阳市积极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强社区党建经费投入力度,以强实力为保障,深入推进社区党建"五强创示范"活动,着力打造11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社区。
一是明确经费标准。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按照省委基层党建《五年规划》提出的标准,将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者报酬和党员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工作经费按照2000户居民以下社区不低于6万元/年,2000-3000户社区不低于7万元/年,3000户以上社区不低于8万元/年的标准落实。
二是规范经费管理。在社区经费的管理上严格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惠民资金的分类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人员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专职干部的合规性工资及补助工资、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社区运行所必需的办公、水电、通讯等公务支出及党员活动支出;专项惠民资金主要用于解决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具体问题,着力推进"五务合一"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和谐社区等支出。
三是加强经费监管。由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社区经费,特别是专项惠民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镇办区作为社区管理的主体,进行经常性监督指导。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社区资金进行检查审计,对在检查审计中发现社区资金违规违法的问题,严肃处理。社区通过互联网、公开栏等多种渠道,积极向居民公示专项惠民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社会监督。社区监督指导委员会负责服务事项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