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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财政局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月28日,中央文明委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宜都市财政局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至此,宜都市财政局成为宜都市首家全国文明单位,也是湖北财政系统唯一一家。

  近几年来,宜都市财政局不断创新创建内容,丰富创建形式,拓宽创建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培树创建品牌,找准创建亮点。打造“周学一文,月读一书,季撰一稿,年习一技”的“四个一”学习品牌。创新开展学讲评活动,让业务骨干上台讲课,全体财政干部既当学生,又当评委。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立人才培育快速通道。2014年“四个一”学习理念被写入全市的党代会报告,作为一项品牌在全市推广。此外,该局还着力打造了“宜都模式”创新品牌、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品牌、安全牢固的廉政品牌等一系列创建品牌。二是搭建创建平台,营造创建氛围。在全局开展“五个一”文明创建活动。“一队”就是组建“朝阳财子”志愿服务队,设立“朝阳财子”微信公众号,传播道德正能量,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定期到潘家湾中心幼儿园与留守儿童开展联谊活动,到潘家湾福利院开展慰问活动。“一堂”就是打造“宜昌市示范道德讲堂”,邀请道德模范讲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故事。“一牌”就是利用展示牌弘扬先进,对评选出的“勤廉之星”和“优秀党员”事迹上墙集中展示。“一传播”就是利用各类网络平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一帮扶”就是全力帮扶对口联系村。与联系点驿马冲村、油榨坪村、潘家湾村签订“双联双促”目标责任书,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三是力求创建实效,凸显创建成果。通过开展文明创建,宜都市财政局的部门形象得到了明显提升,从2005年起连续4届荣获“全省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从2008年起连续6年荣获“全省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荣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殊荣。2014年宜都市财政总收入达到41.5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3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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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