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湖北财政新闻联播

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四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坚持财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辨清形势,思想认识到位。财政部门是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部门,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牵头责任单位、重点防控单位。局党组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破除“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没腿’”、“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等错误认识。明确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班子成员根据年初制定的责任分工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责任追究,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讲,传达上级精神,通报相关案例,强调纪律要求,做到警钟长鸣;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要求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

  二、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到位。转变传统“大包大揽”的工作方法,及时将财政部门担负的各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科学分解、落实到人。年初制定《夷陵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分解,明确每项廉政责任的任务要求、主办科室、协办科室、负责人等内容,并采取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的方式,逐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干部、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时间节点上,形成齐抓共管、人人担责的责任体系。

  三、明确重点,风险防控到位。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内控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切实把主体责任融入到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各项业务中,关口前移,强化防控。今年来先后出台《夷陵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12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局机关《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机关值班及工作人员外出告知制度》等42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二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决定,不搞“一言堂”、“家长制”和“暗箱操作”。适时对关键业务岗位和任职5年以上的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梳理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共查找廉政风险点3个,制作了2个业务流程图,明确了防险责任。深化全口径预算、财政投资评审等10项改革,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系互动制衡”工作机制,从根本上严肃财经纪律,堵塞漏洞。

  四、严格考核,监督检查到位。一是加强干部监督。注意“抓早、抓小”,全程跟踪、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坚持干部上岗、交流任职前的廉政谈话制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实行“零容忍”。二是定期开展全局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不断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和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三是强化责任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量化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进行百分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实施激励和问责。四是作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牵头责任单位之一,切实履行好加强部门预算约束、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政府采购制度,坚决查处违规开支、奢侈浪费、私设“小金库”行为等责任。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