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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财政局学习贯彻财政“四法”指引财政工作

  2014年是财政改革元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新《预算法》、《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及《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财政“四法”)的陆续出台,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常态,荆州市财政局深入开展财政“四法”学习贯彻活动,指引财政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营造良好氛围

  财政“四法”陆续出台后,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局干部务必学透、悟透、宣传透,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落实氛围。一是制作宣传栏。利用局机关院内宣传栏阵地,用通俗易懂的图文形式宣传财政“四法”核心内容,让走过路过及来办事的人员了解改革精神;二是印制学习手册。编印并向市直预算单位免费发放《“严肃财经纪律  规范财务管理”文件汇编》,涵盖了财政“四法”以及“八项规定”以来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将财政“四法”内容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重点;三是宣讲政策。在全市“严肃财经纪律  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儒华向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作主题报告,分享《预算法》学习心得。局党组成员彭继复在全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会上,细致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策划

  为促进财政“四法”深入人心,市财政局精心组织策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督促学习工作落到实处。一是领导学习带头。局党组会议确定,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财政“四法”,选一个题目,研究一个问题,提出一个合理化建议,并在岁末总结会上上台宣讲,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任务分解到位。根据工作实际,确立3大类16项财政改革工作重点,并按责任分工落实到分管领导及对口科室,明确改革工作时限、工作要求及预期改革成效;三是以考促学督促。除了领导重视带头外,还必须通过学习“四法”,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思想认识,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市财政局已制定详细方案,组织全局在职在岗的财政干部,在年底前后举办一次以财政“四法”为考核内容的考试,以考促学;四是绩效考核验收。将学习贯彻财政“四法”、改革工作责任分工完成情况等纳入局年终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科室(二级单位)评先表优和干部人事管理相挂钩。

  三、稳步推进实施

  一是继续探索推行“4N1”预算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成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建设,着力实现预算编制全同步、预算收支全口径及预算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二是按新《预算法》要求调整完善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确保收入预算编制做全。预算单位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口径编制收支预算,减小预算调整幅度,缩小预决算差异;确保支出预算编制做实。清理整顿退休不转、调出不报等“吃空饷”行为,人员支出实行“零基”预算。清理、甄别并取消预算单位名不副实的项目支出,严格项目评审、政府采购、新增资产配置等规定,提高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准确率和到位率。科学合理设置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标准,开“前门”堵“偏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防止挤占挪用项目支出现象发生;确保资金使用讲究绩效。对超过50万元的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无5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的预算单位,按整体项目支出50%的比例选择项目纳入绩效评价。同时,选定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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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