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财政局大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康县财政局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各部门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加快结余结转项目执行进度。对预计当年能够执行完毕的结余结转项目,要求各部门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执行进度缓慢、预计年底可能继续形成较多结余或结转资金的项目,要及时调整用于当年急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
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对经清理确认属于已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结余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做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同时,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管理相衔接的约束机制,对结转资金常年居高不下、使用不力的部门,相应减少其预算。
明确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缩目标。要求2014年底,县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30%以上,2015年底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均不得超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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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