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财政“七抓”保现代农业小农水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实现
近年来,当阳市财政局采取“七抓”法,保障了2013年度中央财政省级现代农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抓实参加管理。一是加入项目管理小组。市政府牵头,成立分管市长任组长、财政和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制,各负其责。二是促建三级管理体系。市、镇、村组织共同管理项目。项目所在镇村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项目管理专班,主动进位、积极配合、齐抓共管。三是联建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项目碰头会,研究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四是组建三个工作小组。根据工程各环节管理需要,与水利部门调集骨干力量,分别组建工程组、财务组、综合组等三个小组,实行精细化分工管理。
二、抓好科学设计。一是深入调查,群策群力。征求项目区内广大农民群众对项目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对实施方案修正。参与深入田间地头,通过搞座谈、召开群众会及党员干部会、发放意见征求表等途径,修改方案。二是突出示范,抓好规划。集中资金,按照典型带动、分步实施、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思路,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区域,按照“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建设标准,规划核心示范区。三是高定方案,放大绩效。坚持老百姓和村干部说了算数的原则,突出功能最显著、农民最迫切的水利工程投入,解决农业生产用水难的问题。
三、抓准政策宣传。一是广泛宣传。充分调动项目区内广大受益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召开党员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将项目工程方案及农业技术措施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扎实公开。项目启动实施以来,项目区内累计召开村大会等各种宣传会议6场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设立公示牌6处,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抓定制度执行。一是严选施工单位。公开招标方案,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选择报价合理、建设质量标准高的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制定工作目标、完工时间、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办法措施、责任奖惩等“六定”工作方案。二是严健监管体系。实施财政、各施工单位、质检站、项目法人、监理公司、各村等“六位一体”的监理体系。定期联席办公。三是严督施工质量。跟踪检查,召开返工现场会。四是严示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前规模、建设内容、资金筹措、动工完工时间、工程效益及监督电话进行全方位公示。对建成后结果绩效进行永久性公示。五是严收建设工程。与各方联合现场验收,完工一处,验收一处,计量一处。对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五、抓廉资金管理。一是用好钱,管好钱。严格按照《湖北省重点支农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县级财政报账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把资金直接拨付到工程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主要材料和设备实行政府采购,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二是专人管,项目用。安排一名专业会计负责项目帐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由施工单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项目监理审核认定,受益群众代表、项目法人签署意见,与水利局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审核后,签署会审意见,再根据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核实报账凭据,按照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三是严结算,保重点。工程结算报账做到工程结算、施工合同执行、签字审核、结算发票、相关资料等重点工作到位。
六、抓全资金整合。一是落实资金。工程总投资1110.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00万元占90.03%;县市级财政补助10万元,占0.9%;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00.76万元,占9.07%。二是整合资金。需要整合2个项目5553.47万元,其中:2013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800万元、2012年高产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753.47万元。项目实际整合4个项目11578.26万元,其中:2013年度高产农田示范工程2180万元、2013年高产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9195.26万元、本级2013年度水利专项项目24万元、本级一事一议项目179万元。
七、抓保运行管护。一是建立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市、镇、村三级管理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落实市、镇、村管理责任人,做到管护地带有专人、管护区域有制度、管护人员有责任、管护效果有奖惩。同时探索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形式进行管护。项目建成后,探索项目日常管理养护责任,负责工程维修、管理、用水收费,初步形成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工程自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实行跟踪问效。与水利部门不定期检查通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是推行多元投入。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现农村小型公益设施的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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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