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财政局为使机关办文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集约化,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提升行政效能,按照“三短一简”的明确要求,大力精简文件切实改变文风。
一是大力精简文件数量。实施五个严禁:严禁雷同发文。凡上级文件已有明确、具体政策措施的,已经面向全社会发布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创新精神以及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再发文;严禁错位行文。各类阶段性工作通知、活动方案、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以及落实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的公文,不以县财政局名义行文;严禁务虚公文。严格控制表彰奖励类文件。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根据法定职责确定的,不再印发责任分工文件。除上级有特别要求或特殊工作需要外,不成立领导小组;严禁层层转文。不以文件贯彻文件,做表面文章,反对形式主义和文犊主义。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不照抄照搬,层层转发。截止4月24日,南漳县财政局仅发出15个文件,同比下降40%。
二是全面提高文件质量。实施三个“严格”:严格控制文件篇幅。要求主题突出,简明扼要,不“穿靴戴帽”,做到意尽文止,一文一事,一事一议,每份公文不得超过 3000 字。起草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深入调查研究,对拟定的政策措施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实效性和操作性;严格规范处理程序。科室和二级单位代县财政局起草的文件,应报送县财政局办公室按程序处理;严格改进语言风格。一方面加强公文管理和文秘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公文质量。另一方面严格要求起草的公文通俗易懂,语言平实。
三是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实施“两个确保”:确保发文总量压减1 / 3。南漳县财政局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把好关口,严控发文数量,每年控制在 50 件以内。充分利用函件、传真、网络、短信平台等现代化通讯条件安排工作,确保实现 2014年发文总量在 2013 年的基础上压减 1 / 3;确保责任到位。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办公室的负责人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注重运用电子政务等便捷通道,实现文件网络传输,减少纸质文件,降低运行成本,缩短流转时间,确保高效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