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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财政局六项措施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近年来,荆州市财政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大力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不断提高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规范化管理水平,成效显著

一、抓核心,开展资产清查。重点抓好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管理“全覆盖”工作,解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国有资产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国有资产家底不清的问题。对市直300多家单位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锁定“漏网之鱼”436家清理对象,包括驻京办、驻深办两家驻外机构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选取业务水平过硬的中介机构,对单位自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出具清产核资核查报告,作为财政部门资产处置、产权登记、锁定单位资产的依据。通过对36家单位的资产清查,清理出9775万元帐有实无、需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将5.3亿元资产赶进了财政监管的“笼子”,纳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监管的固定资产总额达到创纪录的61亿元,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二、管“入口”,严抓资产配置一是完善标准体系。重新修订2010年颁布的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新出台办公用房装修和维修标准,弥补长期以来房屋装修、维修无编审标准的制度空白。二是改进工作流程。以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为契机将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完全嵌入部门预算编制流程,实现单位同步编报、财政同步审批,并将资产配置预算审批结果作为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库支付的前置审核条件2014年部门预算“一上”共有139家预算单位申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36058万元,比上年申报单位增加35家、配置预算增加23536万元、增幅188%。三是严格审核预算。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和各单位资产存量状况,逐户逐项审核资产配置明细项目,审核结果随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下达到预算单位。

三、促增效,规范资产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使用包括对外投资、担保抵押、出租出借等,其中闲置资产的出租管理是重头戏。市直有80多家单位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出租资产总额5922万元,面积13万平方米。重点加大资产出租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六统一”政策。对到期的175个出租门面进行新一轮经营权评估和公开招租,新签订出租合同424份,合同金额1744万元。其中新纳入招租底价评估的10家单位31个门面的租金收入,比上一轮出租合同年租金增加99.5万元,增长44%

四、卡“出口”,阳光处置资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资产处置实行阳光操作。按照资产更新、报损、报废规定,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拍照、公示等手段,严格审查资产处置申请,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实现处置资产收益最大化。2013年共举办4次公务用车、2次房屋及设备公开拍卖会,获得资产处置收入1460万元,比评估价1041万元增值419万元,资产增值率40.2%。其中对荆州市现代物流中心位于武汉市汉阳区、评估价806万元的处置房屋,通过精心策划、广泛营销、周密安排,吸引大批客户前来参与拍卖活动,打破了个别客户围标和威胁企图。经过30多轮激烈竞拍,该资产最终成交价1205万元,比评估价增值399万元,资产增值率高达49.5%。

五、筑“平台”,掌控资产动态。不断完善资产管理网络化办公平台,运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动态管理。一是实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业务纸质与网络申报、审批同步进行,便于资产信息的及时更新、动态监控和无纸化审批的全面推行。二是严格审核、汇总在财政部门进行资产登记的市直28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统计年报,提高资产决算报表质量。三是全面清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账面价值、建筑面积、占用土地面积、办理权证等情况,摸清家底,为市政府资产营运决策提供依据。

六、提效率,开展优质服务。一是编印制度手册。收集2006年以来中、省、市三级出台的关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文件,编印成《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政策法规汇编》,并发放到所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便于了解政策。二是简化工作程序。对单位申报的资产出租、处置审批事项,需主管单位和财政局多个部门审批的,联合各部门人员到现场逐笔查看拍照,在规定时限内批复办理。三是公开透明操作。对涉及资产处置、招租等事项,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发布信息,保障公众知晓权,杜绝“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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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