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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实施稳岗补贴新政策

  近日,襄阳市财政局联合市人社局修订出台了《襄阳市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与以往稳岗补贴政策相比,新办法有四个特点:

  一是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职工培训纳为企事业单位申请稳岗补贴的必备条件之一,市区企事业单位想拿稳岗补贴,先要开展职工培训。同时还要满足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参保缴费时间满一年,上年度没有人员失业(非因单位原因产生的失业人员除外)的条件。

  二是新办法补贴标准更高,稳岗补贴标准从40%提高到50%,即最高不超过单位及其职工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额的50%拨付。

  三是激励机制更为完善,新一轮稳岗补贴政策将实施资金拨付与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额挂钩的办法,即企事业单位上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总额占工资总额的比重核定拨付补贴额。

  四是建立了补贴资金绩效评估制度,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对拨付稳岗补贴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绩效评估管理规定进行绩效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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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