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坚持“直接征收为主、委托征收为辅”这一征收模式,在城区按区域划分,设立了5个征收站,由单位开单、银行代收、财政审核结算,全部进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对不宜直接征收的,与单位签订委托征收协议,明确职责,严格票款结算,规范了非税收入征管行为。元至七月,征收非税收入6.2亿元,同比增长20.8%。
一、营造良好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氛围。充分利用安陆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财政信息等媒体平台,极力宣传政府非税收入相关的政策法规,并充分利用会议、窗口、工作联系等方式发放相关书籍和宣传资料,宣传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明确新形势下的政府非税收入概念、性质、范围、种类和征管主体、征管方式等,引起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宣传非税收入属“政府”这一理念,理解非税收入深刻内涵,明白非税收入属财政性资金这一性质。及时将全市非税收入管理与现状、存在问题及意见向市政府相关领导作详细专题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二、严格执行非税收入项目及标准,坚决杜绝乱收滥罚、应收不收现象。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涉及单位多、政策性强,面广、线长,“新、急、杂、难”的问题较多。针对这一工作特点,我们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基金)项目、罚款项目及标准。每年对各单位非税收入征收项目进行系统清理,全面了解各单位非税收入构成情况,整理编印《安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 建立了全市非税收入项目信息数据库,为征收非税收入提供系统政策依据。
三、拓宽管理范围和领域。着重加大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征管力度,将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将部分利用政府职能、具有垄断性的服务性收费和利用国有资产(资源)收入的单位逐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门面出租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四、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利用财政局局域网和安陆市财政编制与政务公开网搭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通过这一平台适时发布了《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湖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安陆市经济开发区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市非税局关于府城中心学校非税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安陆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安陆市市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得到完善。在市政府及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投入50余万元加强非税收入网络建设,购买了服务器、租用了专网,5个征收站重新购置了新的硬件设备,开发了非税收入征收、核算软件,对直接征收的非税收入实行电脑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