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财政局作出的部门预算报告后,同意了财政部门提出的严控“三公经费”措施,这是该市财政部门积极响应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六项禁令”精神具体体现。在部门预算草案中,调整了支出结构,适当提高和增加了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新农保、新医保和五保供养等民生投入。对市直各单位部门预算中公用经费性质的项目经费在2012年预算安排的基础上,一律压减10%支出。通过了这一报告。要求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一个月内尽快将部门预算批复落实到市直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压减到位,硬化部门预算的约束力。